为促进我院研究生学习科研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习、科研考勤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工作日中,研究生须每天到研究生辅导员处签到一次。研究生的考勤纪律将作为各类奖学金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研究生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至少用1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在此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却因特殊情况要请假,应当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请假报告》,具体手续如下:病假应有学校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证明或经学校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复查认可的其他医疗证明。请假3天以内,由导师同意、学院学办主任同意;4-6天,须经导师同意、学办主任签署意见,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7-10天,须经导师同意、学办主任签署意见,学院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研究生处批准;11天以上,由研究生院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研究生因公出差或外出调研,应经导师、学院同意,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四、根据研究生人才培养规定,我院研究生应参与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30学时)。专业实践一般应通过参与科学研究课题完成。社会实践可采用“助教、助管”等形式完成。如确有需要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者,时间累计不应超过1个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的研究生,必须征得导师同意,报学院批准,并履行相应手续。
五、本规定自2017年1月3日起执行。
重庆理工大学英国bet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