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重理工学[2014]78号)》、《重庆理工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的补充通知》及《研究生手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
3、学习刻苦,学风端正,评选学期有不及格课程者不能参与评优;
4、我院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政领导、学科方向负责人、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监督评审过程及审核评选结果。
2、设立评审小组,由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在评审委员会的监督下审核参评学生的支撑材料,计算参评学生的各项成绩并计算总分,确定最终排名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类别及标准:
(1)研究生综合优秀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人。
(2)研究生综合优秀奖学金二等奖:3000元/人。
(3)研究生综合优秀奖学金三等奖:1000元/人。
四、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支撑材料有效期限范围:
春季学期3月1日——8月31日(每个学期的开始月至暑假假期结束)
秋季学期9月1日——2月28日(每个学期的开始月至寒假假期结束)
(二)研究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成绩评定由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德育成绩三部分组成;
1、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和德育成绩比例系数分配如下:
一年级: 60%(课程学习成绩)+20%(科研成绩)+20%(德育成绩)=100%(综合总成绩)
二、三年级:20%(课程学习成绩)+60%(科研成绩)+20%(德育成绩)=100%(综合总成绩)。
2、课程学习成绩=[Σ(所修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所修课程学分)] ×比例系数
一、二年级以上一学期的成绩加权平均。三年级则以一、二年级全部课程加权平均。
若考核课程成绩按五级计分,则其成绩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5、85、75、65分计。
3、科研成绩=科研量化分值×比例系数。科研量化分值按照科研量化计算标准计算。
4、德育成绩=德育量化分值×比例系数。德育量化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研究生上一学期学生思想品德、遵守校规校纪、参加集体活动、上课情况、对班级贡献等综合表现,由学生互评、导师打分、研究生辅导员打分给出具体分值,学生互评满分40分,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满分各30分,三部分分值相加为该生德育量化分值。
5、附加分
(1)凡参加了博士研究生考试的的三年级同学,在综合总分基础上可加3分,以准考证或其他证明为准。
(2)在每年4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的三年级同学在综合总分基础上可加3分,以研究生处和学院登记的就业协议为准,两者缺一不可。
五、其他
1、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重庆理工大学。
2、申请评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评奖期内成果,跨期成果不予认定。如因特殊情况,在当期未用的评奖成果,可且仅可在下一期使用。
3、经证实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该生研究生期间所有奖学金评定资格。
4、本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归英国bet365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学院评审委员会有权参照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英国bet365
2016年4月14日